外国企业在老挝是否可以获得土地?
外国企业在老挝是否可以获得土地?
土地法的主要内容
老挝实行土地公有制,禁止交易土地私有。地产市场的交易仅限于土地使用权交易。老挝土地法根据宪法的规定将土地国家所有权制度确立为国家唯一的土地所有权制度,即作为土地唯一所有者的国家对于其所有的土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国家按照法律和规划统一管理全部土地,保证有目的和有成效地使用土地。
老挝《土地法》(1997年颁布)规定,全国范围内的土地划分为以下
八个类型:农业用地、林业用地、建筑用地、工业用地、交通用地、文化
用地、国防、治安用地和水域用地。关于各类土地范围划分权和程序方面, 中央一级政府在全国范围内分配和划分各类土地,然后向国会提议以便审 议通过。地方政府在自己负责的范围内规定各类土地的范围,使之符合政 府制定的土地类型范围的规定,然后向自己的上级政府提议以便审议通过。
老挝《土地法》规定,一旦认为有必要,可以把一种土地类型转向另一种类型,但在用作其他目标前,必须事先征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并不得对自然环境和社会造成不良影响。
外资企业获得土地的规定
老挝《土地法》对本国人与外国人在土地使用形式上作了区分。本国个人、家庭及组织享有土地使用权和土地租赁权。而外国人、无国籍人仅仅享有土地租赁权。两者区别在于:土地租赁是从土地使用权中分离出来的一项独立财产权利。老挝《土地法》没有对土地使用权的期限作出规定;获得土地使用权,一般需要支付地租,但也可无偿。土地租赁为有偿形式,租金是必要条件;土地使用权具有流通性,可让与作为抵押权的标的,设定权利抵押权。而土地租赁权一般不得让与,转租也受到限制或禁止。
外国人以及其他组织没有土地的使用权,只享有土地租赁权。外国人如果需要从老挝公民手中租赁已开发的土地,则应由土地所在地的省、市或特区政府向财政部建议审批。至于外国人及上述个人的组织,是由土地
所在地的省、市或特区政府向财政部建议决定。根据外国人投资的项目、产业、规模、特性,其租期最高不得超过50年,但可按政府的决定视情形续租。
外资参与当地农业投资合作的规定
老挝鼓励外资投资农业。获得土地方式主要有两种,即向政府租赁土地、向当地百姓租赁土地,租赁年限以合同约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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